今年以来,我局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怀化市局、洪江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着力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上的水准和能力。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担负的重大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研究谋划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的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断的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每月25日为支部固定主题党日时间,用于开展党内关怀帮扶、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等。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履行党建责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党组核心建设,切实抓好政治履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时研究制定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始终把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作为第一个任务,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强化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市里党支部“五化”达标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五化”达标工作。三是强化廉洁教育,正风肃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清廉机关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年初按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下属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共37余份,提高其防腐拒变的意识和能力。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凡是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四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根据洪江市委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同志任组长,易晓迷、石铁军、蒋昊东、何俊洁等同志为成员。调查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党中央明确的12个方面和省委、怀化市委、洪江市委提出的8个突出调研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了“为怀化市建设旅游金三角、洪江市两城三区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矿山生态修复”“当前形势下我市如何有效做好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治工作的探索”“关于规划核实中的调查研究”4个课题。
一是着力实施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已完成2021年补充耕地开发项目中300亩的青苗补偿工作并组织项目单位开展工程项目施工。完成了3300亩2023年补充耕地开发项目选址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实物量调查。二是继续加强田长制工作,全力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及武督局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了《洪江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驻点例行督察工作,将各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的问题图斑下发给各责任单位,集中力量对69个补充耕地疑似问题和85个“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进行了实地核实举证,配合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对武督局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及省厅下发的“月清三地”进行了整改验收。三是落实耕地“两个平衡”。一方面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今年上半年,我局先后申报4个批次占补平衡项目,扎实保障了21.12公顷建设项目落地,补充耕地数量指标:5.4338公顷、水田规模指标4.0945公顷、粮食产能51560.85公斤。另一方面严格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为助力乡村振兴,保障乡村经济发展和涉农设施建设,我局依据乡村经济发展需要流出耕地48.25亩情况,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了我市2023年度的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严格按标准落实耕地流入48.25亩。四是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编制的《洪江市2023年耕地保护工作方案》,明确本年度我市耕地保护目标为33.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0.08万亩,恢复耕地任务1.1万亩。将1.1万亩恢复耕地任务分解下发到各乡镇,会同专班深入村组,向群众宣传政策,做群众思想工作,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之上,合理筛选恢复图斑,先易后难的推进恢复工作。五是组织完成2022年落实耕种任务。2022年我市需落实耕种的恢复耕地面积为9183.32亩,向省厅承诺落实耕种面积6300亩,通过协调乡镇、对接上级,全市上半年共落实耕种并举证上报8922.22亩,省厅审核通过7497.52亩,超额完成向省厅的6300亩承诺耕种面积,目前正在督促各乡镇继续对未完成耕种的耕地加紧实施耕种。六是推动科技精准赋能保护耕地。完成全市81个铁塔视频监测点安装,落实我市重点点位全天候、全方位数字监控,以“长牙齿”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市域经济发展。上半年完成并上报《洪江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97.6228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57.8624公顷,集体土地面积39.7604公顷。同时正在组织编制《洪江市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洪江市2023年度高新区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上半年共批回5个批次用地,总面积23.7921公顷,涉及高新区招商引资的多个项目用地、安江稻丰路道路建设用地、黔城100MW/200MWh储能项目用地。二是靠前落实土地供应。与高新区拟定好2023年度园区三类低效用地处置方案,实现园区批而未供处置率达到85%以上、低效用地处置率达到75%以上目标;编制好洪江市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按计划有序开展土地供应工作,保障全市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上半年共出让土地37宗,用地面积41.24公顷,成交金额24043.4522万元,实现土地出让收入35109.46万元(含历年欠缴),保障了安江农科园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严控新建商品房增量,盘活存量商品房;做好农用地基准地价、园地林地草地分等登记工作,完善洪江市自然资源基准地价体系建设。三是做好全市土地收储。上半年共完成11宗土地收储,其中:无偿收储2宗,市场方式有偿收购7宗,其他方式2宗,共产生收购补偿款5024.64万元,收储土地总面积130739.07平方米。
一是完成《洪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1-2035)》线上一轮意见征集和线下两轮意见征集,现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和人大常委会。二是2022年52个村庄规划根据省厅时间节点要求已完成至方案初步编制阶段。三是完成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招投标、基础调研和前期编制。四是对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落实官网公示和意见征集。五是严格落实规划审批、规划评审机制。今年上半年,共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9次,国土空间规划专题会6次,评审规划方案27宗,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书》5宗。
一是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和雪峰山金矿区矿山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组织东部、西部两支“打非治违”日常执法队伍围绕黔城片区碳质板岩矿区、雪峰山金矿区重点区域与碳质板岩、金矿重要矿种,重点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共组织巡查1171人次,在巡查中,共制止非法采矿苗头3起,遣散非法采金务工人员3人,砍断水管300米,收缴电线台(打砂机、发电机、空压机、破碎机各1台),立案查处非法采金案1起(现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黔城片区重要矿区矿点树立警示标牌10块,封闭废弃矿硐1处,用砖砌桩封堵进入老采场道路2处。同时我局在日常巡查加强技防措施,目前已在雪峰、湾溪、群峰重点矿区安装了太阳能互联摄像头8个,自安装摄像头以来,监控区域内再未发现过非法开采行为。二是严格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上半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共下发我市图斑17个,总面积5.45亩,占耕地总面积5.06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0.53亩,已整改到位7个。三是深入开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问题整改。针对该项行动中发现的我市洗马乡洗马潭村无证非法开采开采资源问题,我局第一时间成立“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2023年11月前完成生态复绿。现已编制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项目已纳入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工程将于2023年12月前竣工。四是开展“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排查。上半年全市共排查设施农业用地176个,面积 451.75亩,未发现回潮反弹现象,同时配合农业农村局对2019 年3月份上报的“大棚房”问题:沙湾乡老屋背“花海”项目重点进行现场排查,违规面积4.78 亩无新增问题,未发现回潮反弹现象。对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常态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农农发〔2019〕4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把有关数据录入湖南省设施农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村一册”、“一棚一码”。全市共录入湖南省设施农业管理信息系统主体(项目)173个,涉及全市20个乡镇,总面积430.34亩。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逐级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切实把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是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718号)的文件精神及上级的工作部署,我局对部下发我市16407个非住宅类房屋信息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按要求逐一开展补充摸排,对涉及到的原摸排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完成相关补充摸排信息填报。目前摸排工作和信息填报已全部完成。
一是妥善处理来信来电及网上留言。上半年共接收市长热线件,共计50件。所有来信来电及网上舆情均在时效内办复,办结率100%。二是加强地灾防治工作。汛期以来督导黔城镇、江市镇等乡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场和督导各乡镇村组开展应急演练212场,参演人次达7389人。制定《洪江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修订完善《2023年洪江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汛预案》和《2023年洪江市自然资源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是全方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网上审批功能。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0件,受理咨询216件,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服务水平,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高度认可。四是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3年上半年共办理6起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起胜诉,1起败诉,2起申请人撤诉,2起正在应诉中。五是努力完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2023年上半年共完成,“双公示”37件,13家企业湘信贷注册。六是依法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半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1条。
一是服务成效显著。今年我局在资料一次性告之、一次性综合审查等方面集中发力,在登记受理过程中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不让群众跑冤枉路,提高群众满意度,至今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发证书证明168372本,其中证书126536本、证明41836本,其中处遗项目2337户;全面完成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全市20个乡镇全覆盖,共发宅基地不动产证59811本。二是继续加大全市处遗工作推进力度,对重点项目专项推进。目前为止全市已完全化解11个项目,共化解2487户,截至目前共完成化解后办理转移登记1867户。
一是认真开展持证矿山监管工作。对全市持证矿山做监督管理,通过公示制度抽查、储量年报编制、日常业务办理等途径,及时制止和严厉打击超深越界、以采代探、边探边采、持过期证开采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二是按时推进2022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根据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数据,我市应公示矿权填报进度100%,公示进度100%。三是蹄疾步稳推进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该项目拟通过3年时间,对全市56.39公顷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水土涵养功能和人居环境,打造南方岩溶地区生态修复示范样板。其争取到洪江段项目投入资金1719.29万元(中央资金971.04万元,省级资金200.20万元,市级资金164.26万元,县级资金383.79万元),目前已拨付中央配套资金907万,资金省级配套资金183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立了实施工程单位,现正在开展施工进场工作,主体工程预计于2023年12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