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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案件公开情况表(9月份)
发布时间:2024-04-14 08:43:20  来源:kuyou官网 分享至:

  德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案件公开情况表(9月份)

  经临邑县调查,临南镇杨香村村东有一养殖户杨清涛,养殖肉牛约25头。养殖场内建设有储粪池,养殖户定期清理粪便,运至自家田地还田利用。养殖场东侧有一灌溉沟渠,养殖场南外墙有雨水口1处。现场检查时,灌溉沟渠内干燥无水,沟渠两侧未发现牛粪堆积。由于前期雨水较多,养殖场内的少量畜禽粪伴随雨水,通过雨水口冲刷至雨水管道,流入东侧沟渠。临南镇政府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将雨水管道清洗整理干净,避免后期降水产生一定的影响。责令该养殖户规范养殖,及时清洗整理院内畜禽粪便。下一步,临南镇政府将加强巡查,发挥网格员作用,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津泉路北首,惠宁餐具厂,无环评手续,没有污水处理设备,举报后对回复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排污许可证是假的,污水并未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经查,“惠宁餐具厂”为宁津县惠宁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餐饮餐具清洗。该项目未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即该项目不需要排污许可证,不存在真假问题。该公司在餐饮餐具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已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备,已于2021年3月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21)宁综法污排许0001号。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城区污水管网流至宁津县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理后排放。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县分局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德州市宁津县宁津镇码头孙村,村内有两家小铸造厂,夜间生产,粉尘污染,外排浓烟。

  经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联合津城街道办事处排查,该村确实存在2处铸造作坊,其中一处位于村南(经营者孙德顺),另一处位于村北(经营者李景生),生产规模小,均没有工商、环保等手续。现场检查时,2处铸造作坊均未生产,但有明显生产痕迹。因2处铸造作坊均不具备整改提升条件,宁津县决定对其进行取缔,8月29日,已自行清理完毕,并由津城街道办事处做好后督查工作。

  经乐陵市有关部门调查,大桥沟阜欣路至阜昌路段存在水体水质变白情况,阜昌路至康家工业园段水体较混浊。康家沟水质无明显恶化,前期对工业园内损坏的污水泵站已做维修,并进行后续整改;新修雨水管网已基本竣工。现场对康家沟两侧进行排查,未发现排污口。乐陵市有关部门针对真实的情况,一是对大桥沟(阜欣路—阜昌路)段进行抽水作业,同时降低水位后排查沿线是否有直接排入大桥沟内管道,进一步确定排污位置和排污单位。对大桥沟两侧沿线小区、阜昌路以南附近企业及康家工业园内公司进行现场排查,是不是真的存在偷排漏排现场存在,发现一处封堵一处。二是将康家沟内水体引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强整个水系循环,定期对沟两侧巡查确保无污水排放,保持好水质。三是加强大桥沟沿线排查力度。针对此次问题,今后将加大管网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城区河道无污水排入。

  经现场调查,陵城区前孙镇鲁庄村村北河道有死鱼漂浮现象,该区域周边未发现有向河道违法排污现象。经调查核实,发现上游宁津县境内洼赵村有一家养鸡场,因受降雨影响,该公司存放鸡粪被雨水冲刷进厂区南部沟渠,并向南进入陵城区前孙镇鲁庄村村北河道,造成污染。2022年8月30日宁津县将向南沟渠段堵截,设置阻拦坝,防止污水继续外流,同时要求养殖厂采取应急措施,对沟渠内污水做处理。2022年09月03日宁津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做取样,经检测,鲁庄村村北河道内水体化学需氧量(CODcr)、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六价铬、总汞、总砷、铅、镉等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对受污染水的处置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检测,督促该企业落实整改,直至污染消除。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执法监督、帮扶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按标准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经现场调查,陵城区前孙镇鲁庄村村北存在一家养鸡场,位于宁津县洼赵村,该养鸡场名为德州和膳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进行蛋鸡养殖,该公司年存栏60万蛋鸡项目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德环办字【2011】96号)。厂内建设有利用鸡粪生产有机肥设施,但因天气原因房顶坍塌,无法正常使用,临时将鸡粪露天存放于院落内。因受降雨影响,雨水将养殖场鸡粪等污染物冲到养殖场外农灌沟内。宁津县有关部门已针对该情况立案调查处理,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采取措施抑制污染扩大。2022年8月30日已将向南沟渠段堵截,设置四个阻拦坝,防止污水继续外流,并同时要求养殖厂采取应急措施,对沟渠内污水进行处理、取样并向当地群众解释说明,消除影响。目前正在实施作业中,现阶段周边农户对此类水需求较少,所以先对沟渠内沉淀物进行清淤,下一步厂区内河沟受鸡粪影响水抽至周边大棚农户灌溉使用。并督促该企业落实整改,直至污染消除,加强对该企业的执法监督、帮扶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按标准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顺诚驾校东边厂房内有个小型塑料颗粒厂,外排刺激异味,粉尘污染。

  经调查,陵城区丁庄镇政府驻地往南1000米处路东侧顺成驾校院内南侧车间内,建有一个加工土工布长丝下脚料的小作坊,主要工艺为对原料长丝下脚料进行分拣、粉碎,再使用高速电机带动滚筒旋转,长丝下脚料在滚筒中高速旋转,温度可以升到200度左右,最后成颗粒状装袋成成品。该作坊使用的长丝土工布属于塑料制品,其中团粒生产工序在加工过程中,通过设备高速旋转,温度升到200度左右,有少量的废气产生,生产工序未安装任何废气收集设施。该作坊未办理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范畴。现场调查时,丁庄镇政府工作人员按照取缔“散乱污”标准,对该作坊负责人提出要求,立即对车间内原辅料、生产设备及产品进行清理。目前,该作坊原生产车间内原辅料、生产设备及产品已全部清理完毕。

  经济开发区力高雍泉府污水排水管道直排六六河,导致河水污染,雨季河水倒灌。

  经齐河县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力高雍泉府实际为力高雍泉府一期项目,该小区建设有中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中水站进行二次处理,主要用于小区绿化及道路冲洗。相关部门对照图纸结合现场进行了排查,确定了污水来源及管道走向,因前段时间降雨量较大,小区绿化浇灌用水减少,导致中水站处理后的部分污水由预留市政中水接口外溢,直接排入六六河。齐河县针对解决该问题,对中水站通往市政中水管的预留管道进行了挖掘以及封堵,对连接六六河的排污口进行了封堵,待后期该区域市政管网修好后再接入市政管网;对于当前小区绿化和道路冲洗后多余的污水将采用污水罐车抽取外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彻底杜绝污水排入六六河的问题。

  经平原县有关部门调查,三唐乡郑屯村村中路边堆放有大量粉碎玉米芯并非动物粪便,因玉米芯发霉从而产生异味,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该农户的粉碎玉米芯用于大棚种植施肥,因前段时间雨水较大,导致通往大棚的道路泥泞不畅,临时存放此处。经平原县有关部门协调,现已用塑料布对玉米芯进行覆盖,防止异味溢出。待通往大棚的道路能过车辆时,该农户及时将玉米芯运走。

  经齐河县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洗沙场,位于安头乡鲍官屯村村北,经营者为郑安新,所占土地是鲍官屯村委会租给郑安新的属于设施农用地,四周有围墙,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该洗沙场未生产,场地内存放有风化料400余吨,洗沙设备一套,未发现废水直排问题。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联合安头乡人民政府责令该洗沙场对生产设备、物料进行清理。目前,该洗沙场生产设备、物料已清理完毕。

  经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马集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齐河县马集镇大辛村村民李庆河房屋西边存在一条南北方向的沟,长约25米,宽3米左右。沟内有不明灰色固体物。据了解,大辛村村民李庆河在宅基西南侧取土修葺,形成一条南北方向的深沟。为填平深沟,李庆河委托张明月(马集镇西郑村村民)从山东省邱集煤矿钻场拉运岩粉,填埋到南侧沟渠内。齐河县相关部门要求山东省邱集煤矿有限公司将外运的岩粉清运回,并妥善处理。目前,现场已清理完毕。

  经黄河涯镇政府工作人员调查走访,并对村东北农田周边约15亩土地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倾倒垃圾现象,村东北角存在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自然资源部于2021年4月22日批复)。目前,该地块地表已经硬化,现场没有发现垃圾填埋现象。德城区已责成黄河涯镇要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垃圾乱倒乱埋情况发生。

  经临邑县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翟家镇后党村,村东北角养鸡场为临邑县翟家双鑫种鸡养殖场。该养殖场于2019年3月4日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养殖场共建有3栋鸡舍,其中1栋处于空栏状态,目前存栏量3万2千余只蛋鸡。养殖产生的鸡粪经自动清粪机清理后直接装车外运。用于农田施肥。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场区周边有轻微异味,经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该养殖场厂界进行检测,数据达标。临邑县相关部门要求该养殖场保持现场清洁,定期喷洒除臭剂,杜绝异味扰民。下一步,将加强环保巡查,乡镇加强属地管理,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员的作用,教育管理与问题监督双管齐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生态环境部门与乡镇加强联合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维护居民生活环境。

  白马湖镇白马湖村村东羊绒洗化厂,夜间10点至凌晨4点刺激性气味很大,向当地反应多次,一直没解决。

  经夏津县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羊绒洗化厂为德州友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年产3000吨饲料添加剂项目。2022年4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7日取得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意见,夏审批报告表[2022]26号,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427MA7KFMTL60001Q。执法人员夜间对村庄周围开展大面积排查,未发现有刺鼻异味问题,2022年9月25日,委托第三方对现场排放气体进行监测,监测过程中该公司生产设施全部开启、正常生产,结果显示该厂排放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20)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夏津县将继续加大对环境污染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德州市宁津县津城街道办事处宁津春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经宁津县调查,宁津春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县开发区324省道延长线东首路北,营业执照注册号5XW,主要从事年产6000吨医药中间体(糠醛)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3年11月获得批复,于2016年建成投产,于2017年5月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排放,已配套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能够达标排放,10月1日现场检查时,春蕾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但厂区内仍有异味。针对该问题,(一)开展提醒约谈。9月29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对春蕾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求春蕾公司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在控渣、调湿等产生“异味”的关键工序做到专人紧盯、专人操作、专人负责,通过优化生产管理方式,最大程序减少“异味”不稳定排放问题。(二)加大环境执法与帮扶力度。一是增加对春蕾公司的排查和突击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对春蕾公司“异味”排放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性监测。二是强化帮扶,邀请专家现场帮扶指导,进一步提升公司“异味”处理能力。

  经武城县调查,反映公司为武城县吉强纸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6B,主要经营机制纸(包括火纸)制造、销售,纸浆收购,有三台长网造纸机主要生产为涂布印刷书写纸,两台圆网造纸机主要生产特种纸及纸板。于2020年6月19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76B001P。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由厂区自有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执装有废水自动监测系统,接入自动监测平台。执法人员通过登录该公司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V6.0网站查询,该公司总排污口排水正常,无污水直排现象。下一步,武城县将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德州市庆云县庆云镇杨庄子村,村西农田里掩埋大量化工废料,只清理了一小部分,还有大量的未清理。

  经庆云县调查,2021年9月,发现农田地下存有散发臭味的已腐烂的黑褐色物质,2021年9月底,相关部门将两处混有黑褐色物质的土壤进行挖掘并清运至庆云县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经布点挖掘,未再发现有黑褐色物质。2022年7月,庆云县再次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地块土壤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总铬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六价铬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目前,该土地均已由承包户复耕,收获玉米后种植了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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