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南都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佛山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本年第一季度全系统累计立案312宗,案值405.97万元,罚没金额288.10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案子5宗,发布十大典型事例,触及食物安全、商标抢注、虚伪广告、产品以次充好等。
其间,佛山市南海区某巴适食物有限公司涉嫌在生产经营的食物中增加食物增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或许损害人体健康物质。2023年12月,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商场监督管理所依职权对该案立案查询。
经查,现场查看发现当事人正清洗鸭肠,在鸭肠清洗地址有3瓶未开封的瓶子,塑料瓶身标签标示有“甲醛溶液净含量:2500ml台山市粤桥试剂塑料有限公司”等字样,瓶内装载无色溶液,以及5个瓶身标签相同的空瓶,一起发现有4个相同标准但无标签的塑料瓶内装有无色溶液,其间1瓶现已开封运用,剩下约800ml溶液,3瓶未开封,以及有5个相同标准但无标签的空塑料瓶。
关于当事人运用涉案的疑似甲醛液体清洗涉案食物的状况,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商场监督管理所托付广东省科学院测验剖析研究所(我国广州剖析测验中心)依法对现场发现的涉案鸭肠进行抽样检测。后查验测验的组织出具《查验陈述》显现,查验成果均检出含有甲醛。当事人在加工鸭肠进程中运用了甲醛液体,涉案鸭肠金额为22272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则,构成在生产经营的食物中增加食物增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或许损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违法行为。
2024年2月,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商场监督管理所将案子移交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进一步查询处理。
另一触及食物安全的典型事例发生在2023年5月,佛山市禅城区某少凉茶店涉嫌在食物中增加药品。经查明,广东省食物查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出具的《查验陈述》显现,当事人出售的涉案咽喉茶麻黄碱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则,查验定论为不合格,涉嫌违背生产经营的食物中不得增加药品的规则。
经查询,涉案咽喉茶的原材料是当事人2023年5月13日向某恒中药材(广州)有限公司购进,自2023年5月16日开端克己咽喉茶并对外出售,到2023年6月28日当事人总共售出95瓶。
当事人制售的上述检出含有的“麻黄碱”咽喉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则,归于在食物加工、出售存等进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或许运用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加工食物的行为,涉嫌犯罪。
2024年1月,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商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将案子移交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局进一步查询处理。除此之外,佛山市南海区某采日用品有限公司因侵略狮王株式会社(日本)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罚款175000元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500元(该厂商在2023年曾因商标侵略权力的行为被行政处罚);佛山市顺德区某贝儿形体文明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查办;某电器商行出售的某品牌家用热水器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
据介绍,后续,佛山市监还将展开八大专项举动,聚集食物、特定品种设备、称重计量“缺斤短两”、儿童用品等等范畴,冲击各类侵略顾客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