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D201807101(0710-195) 永顺县灵溪镇榆腊村金辉城上城商品楼化粪池水排入村卫生院门前的水沟,产生大量恶臭,严重影响旁边的环境。永顺县 水、
7月12日,联合调查组到城南社区榆腊村金辉城上城及村卫生院进行现场调查:一是发现榆腊村卫生院门前水沟由三条不同方向水沟汇集而成(一条是公路排水沟,一条是卫生院上方居民生活区排水沟,一条是金辉城上城独立排水沟,流经卫生院门前水体肉眼观察较清洁)。二是查实2017年9月27日永顺县环境保护局对该楼盘开发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验收评定为合格。 部分
1、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组建工作班子。7月11日,接到交办任务后,县人民政府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责成县行政执法局、县美丽办、灵溪镇政府组建联合调查组,迅速开展调查处理。 2、及时与信访人做沟通。7月12日,联合调查组与榆腊村卫生院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沟通,表明了县人民政府积极处理环境问题投诉的态度,得到信访人认可。 3、县人民政府已研究决定对此类环境问题做全面整治。7月14日,县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第25次会议,专题听取督察交办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汇报,议定由分管副县长负责,县住建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对城市污水、黑臭水体及建设领域别的环境问题做全面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做全面整治。无第十九批2D201807101(0710-196) 吉首市滨江路(市国税局宿舍附近)开设了三家打砂场,上次投诉(编号0630-111)调查核实处理后,停工三天,昨天中午又开工了,断续产生噪声、扬尘污染。建议市委、市政府采取更为强有力的措施,完全解决问题。吉首市 扬尘、
7月11日收件后,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迅速安排,分管副市长组织市国土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吉首市乾州滨江新城旁三个打砂厂已于7月11日拆除。属实 1、市国土资源局成立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吉首市乾州滨江新城旁三个打砂场已于7月11日拆除。 3、建立长效机制,对非法行为的采石场、加工厂采取综合执法强制措施,加强执法力度;加强采石场开采、加工的日常监督;建立严惩重罚机制。无第十九批3D201807101(0710-197) 吉首市乾州香桂园盛世豪庭沿河段的几家夜宵摊,在前几天的集中整治时规范经营了几天,昨晚又开始出店经营夜宵至凌晨5点,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吉首市噪声 7月11日收件后,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迅速安排,分管副市长组织市国土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执法人员7月11日晚上9点30分现场核实,发现经营户存在出店经营现象。属实 1、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吉首市行政执法局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执法人员暂扣了盛世豪庭沿河段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店外作业的经营物品及工具19件。 3、下一步将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盛世豪庭沿河段经营户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安装油烟净化器设施未正常使用等违法(章)行为,确保该地段市容秩序良好。无第十九批4D201807101(0710-198) 龙山县民安镇五爱社区三元桥巷71号门前,该地点经常有水和粪水排到公路路面,臭味大,影响环境。龙山县 水、
经现场勘查,龙山县民安镇五爱社区三元桥巷71号门前,水排到路面的原因是该路段自来水#110PE管接头处漏水造成,该自来水水管是2016年12月五爱社区居民自行安装的,当时社区与龙山县城镇供水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此条管道的质量和后期维护由社区自行负责。 粪水排到公路路面、臭味大的情况,现场未曾发现。 部分
针对自来水管漏水情况,已经责成龙山县城镇供水公司做维修,路面无积水情况。无第十九批5D201807101(0710-199) 吉首市双河村武陵和谐家园楼盘背后(从武陵大剧院旁的道路进去),中铁水电八局打砂场,该打砂场未办理手续,非法经营,产生大量扬尘、噪声污染旁边的环境。 湘西
1、基本情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水电八局)作为实施工程单位负责湘西经济开发区双河文教卫新区PPP项目建设,在开发区丰达路延长线与学院路延长线交叉路口东南方向设置一处砂石备料场,为降低项目成本,最好能够降低弃石,将项目场地平整时产生的岩石进行再加工成砂石,用于双河文教卫新区PPP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目前,水电八局已停止砂石加工,并拆除了砂石加工设施。 2、现场情况。水电八局砂石备料场所加工的砂石全部自用,未对外经营。 3、降尘措施。水电八局在砂石备料场内设置了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同时采用洒水车对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属实 2018年7月12日,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督促水电八局按照环保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目前,电力公司已对该工地停止供电,水电八局已停止砂石加工,并拆除了砂石加工设施。无第十九批6D201807101(0710-200) 吉首市水厂路金湘水泥厂对面金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无手续非法加工打砂,产生很大的噪声和粉尘。湘西经开区 噪声、
湘西州金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专门干混凝土制品加工生产及矿山开发,为降低项目成本,该公司于2017年12月在距自身工厂西南方向约200米处投资建设一条精品砂生产线,仅用于将采购的半成品砂石做加工自用,且采用全封闭、收尘、降噪等措施,以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属实 2018年7月12日,湘西经开区管委会约谈了湘西金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并督促该公司依照环保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保工作回头看。无第十九批7D201807101(0710-201) 吉首市乾州旋潭安置区附近的铁路沿线、乾州旋潭路至中国石化路段长年污水臭气。 2、安置区铁路边几个大的潲水桶散发臭气。 3、铁路沿线点就能闻到味道。吉首市大气 7月11日收件后,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迅速安排,分管副市长组织市国土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交办件有关问题。 经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交办件反映乾州街道旋潭社区铁路旁养猪场恶臭影响周边问题属实。属实 1、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吉首市农业局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养殖场属吉首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禁养区范围,已纳入吉首市禁养区退养养殖名单内,要求养殖户尽快处理存栏生猪,自行退养到位,目前工作专班和乾州街道正在进行调解工作,同时准备下达《责令限期关停通知书》,要求7月20日前自行关停,逾期将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停。 3、做好养殖户和村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尽快与养殖场(户)主签订关停退养协议,督促指导自行拆除养殖场栏舍及配套养殖设施,处置好存栏生猪,做好退养奖补报账资料收集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养殖场,有关部门积极协同乾州街道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无第十九批8D201807101(0710-202) 永顺县王村污水处理厂,河水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一起处理,骗取国家运行经费。永顺县水 7月12日,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芙蓉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进水浓度低,有时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雨污未分流等问题。但不存在河水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一起处理问题,更不存在骗取国家运行经费问题。不属实 1、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组建工作班子。7月11日,接到交办任务后,县人民政府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责成县住建局、县经济开发区组建联合调查组,迅速开展调查处理。 2、积极整改。2018年3月20日,县住建局与永顺县路遥通畅工程公路施工队签订《芙蓉镇污水管道整修施工合同》,对污水处理厂所有主管支管进行排查,对破损、堵塞的管网整修疏通,同时对未进入污水管网的污水和部分居住分散的居民污水进行收集。截至目前,已新接入散户污水60余户,维修破损检查井7座,疏通堵塞管道17处,新安装污水管520米。通过整改使进入浓度已有所提高。 3、强化管理。加强管道的巡查、清理工作,已委托永顺溪州新城永清水务有限公司每周对所有管道巡查一次,并及时清洗整理、检查井内的垃圾杂物。加强厂区管理,责成永清水务有限公司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设施设备,配合运维单位搞好设备维护,确保污水处理正常营运。无第十九批9X201807102(0710-027) 花垣县长乐乡长潭村村内石材公司长期无证经营,现已停产,生产时造成废石淹没农田、堵塞公路、淹没水井;造成水污染,毁坏山林等生态被破坏,来信村民要求:1、取缔非法生产的石材公司。2、搞好安全排险,做好善后工作。3、赔偿农户农作物损失。4、恢复4、5组村自来水设施。5、清除稻田的泥沙。6、修复损坏的公路,开好排水沟。7、修复山体,植树造林。8、修建防洪坝,把洪水澄清。花垣县 生态、
1、“花垣县长乐乡长潭村村内石材公司长期无证经营”问题,通过调阅企业信息及相关证照,问题不属实。 2、“生产时造成废石淹没农田、堵塞公路、淹没水井”问题,经现场核查,情况不属实。 3、信访人反映“毁坏山林”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
2018年7月3日县林业局下发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花垣县林业局责令停止改变林地用途通知书》,对尚品石材有限公司(采石场)处以罚款1.34万元,并责令其停止改变林地用途行为,限期6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无第十九批10X201807102(0710-028) 花垣县民乐镇潮水村(花垣太丰集团长凳坡五采区大司沟矿区)反映三个问题:1、大量泥沙将河床提高,一遇涨水,河水泛滥,农田被毁。2、生态遭到严重破坏,鱼类遭到灭种、灭族。3、水源遭到严重污染,人畜不能饮用。要求在太丰集团没有完善任何环保措施之前,禁止开采。清理河道,还潮水村昔日绿水清泉。花垣县 生态、
1、花垣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潮水溪”5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本次所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应标准。 2、2018年7月5日县环境保护局接到转办函后,再次对民乐镇潮水村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为:本次所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应标准。花垣县疾控中心委托湖南安博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测试报告(报告编号:AB1807021)结果显示:所检测的32项指标中硝酸盐、肉眼可见物2项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制要求,其余30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要求。不属实无第十九批11X201807102(0710-029) 花垣县龙潭镇豆旺村三组太丰公司浮选厂16厂强行征用林地、荒山100多亩;尾砂库大面积地漏,将本组所有水井全部淹没堵塞、农田被尾砂覆盖。花垣县 水、
2015年7月28日洞里尾矿库二库内临时坝体发生垮塌,导致库内部分废水废渣从“窝梨寨”水井流出,对灌溉沟渠及周围农田造成污染。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太丰矿山公司支付农赔、治理资金共计84.92万元,2018年7月5日对交办件反映的沟渠水样进行仔细的检测,花垣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铅、锌、镉结果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经县疾控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村水井水质进行仔细的检测,结果显示:水龙头井水所检测的32项指标中硝酸盐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制要求,其余31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要求;老水井(窝梨寨)井水所检测的32项指标中硝酸盐、氯化物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制要求,其余30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要求。不属实无第十九批
注: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等。